各市經信委:
爲進一步規範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使用,根據《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10〕249號)和《國家發展改造委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財政獎勵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發改辦環資〔2010〕2528號)的有關規定,我們將委托第三方審核機構于2025-04-30日至1月10日對申報2013/2014年度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的項目開展現場審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審核範圍
2013/2014年度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項目(具體名單見附件)。
二、審核方法
現場審核工作依照國家節能中心發布的《財政獎勵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評審和現場核查工作指南》開展。爲確保審核結果公平、公正和真實、准確,現場審核工作委托山西省節能中心進行。
三、審核內容
審核機構要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真實性、适合性和准確性進行全面審查。
1. 节能服务公司是否取得国家备案资格;合同签订和项目实施时间是否在公司备案批准之后。
2. 项目是否真实,改造主体是否适合相关产业政策;项目主体是否稳定运行2年以上。
3. 合同是否为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是否有节能效益分享条款,节能效益分享期是否在合同有效期以内;合同文本是否适合《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中的标准格式要求。合同原件要由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双方分别提供,应与申报材料的合同一致。
4. 项目采用节能技术是否先进适用,改造内容是否与合同商定的内容一致。
5. 项目总投资、节能服务公司投资及资金比例(查看用能单位与节能服务公司双方的项目财务票据);节能服务公司对项目投资的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设备采购、项目施工等方面的明细等。
6、節能服務公司設備采購的購銷合同和發票憑證(如設備爲自産設備,須提供設備生産成本原件等相關票據);節能服務公司在項目施工方面直接投資的有效憑證等。
7. 用能单位是否按合同商定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节能效益(是否有分期支付项目节能效益的有效凭证)。
8. 项目能源计量装置是否齐备;项目能源管理和能源统计制度是否健全。
9. 项目基准能耗、项目改造后能耗;节能量核算方法,包括计算方法、引用数据和疆界划分等;
10. 项目是否属于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嘉奖资金支持范围,项目申报之前是否获得过其它财政资金的支持。
11、 适合国家和我省的其它相关规定。
四、其它事項
1. 审核机构应独立开展现场审核工作,重要现场要拍照留证,重要证据和材料应复印留存;不得向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提出与工作无关的要求,不得对外泄露审核相关信息;要对项目的真实性、适合性、准确性及审核过程、审核结论切实承担起责任,主动同意社会监督。
2. 现场审核结束后,审核机构要将第三方现场审核报告以及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2)、合同复印件、项目投资有效凭证(设备采购的购销合同及支付凭证、项目施工投资有效凭证等)复印件、用能单位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项目节能效益的有效凭证复印件、用能單位承諾書(附件3)等有关材料(一式一份),于1月20日前报省經信委节能处。
附件:1. 現場審核項目名單
3. 用能單位承諾書
山西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4年12月29日
*原文地址:http://www.shanxieic.gov.cn/NewsDefault.aspx?pid=4_277_298_35393.xtj&pg=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