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經信委,市財政局:
根據國家發展改造委環資司、財政部經濟建設司《關于抓緊做好2013/2014年度財政獎勵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審核工作的通知》要求,請各市抓緊組織申報2013/2014年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項目。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範圍和支持條件
財政獎勵資金支持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內容要紧爲鍋爐(窯爐)改造、余熱余壓使用、電機系統節能、能量系統優化、綠色照明改造、建築節能改造項目。具體支持範圍參考國家發展改造委辦公廳、財政部《關于財政獎勵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發改辦環資〔2010〕2528號)。申請財政獎勵資金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須适合下述條件:
(一)申報企業資格。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節能服務公司應取得國家備案資格。
(二)合同簽訂及項目實施時間。第一至第五批備案名單中的節能服務公司簽訂合同並實施改造的時間分別爲2025-05-01日(含)以後、2011年1月1日(含)以後、2011年7月1日(含)以後、2012年1月1日(含)以後、2013年1月1日(含)以後。
(三)合同格式。2010年10月20日以後簽訂的合同能源管理合同,須參照《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GB/T24915-2010)中的標准合同格式。合同應爲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應有節能效益分享條款,分享期應不長于合同有效期。
(四)項目運行時間。節能改造前項目主體應穩定運行2年以上;節能改造完工後應穩定運行3個月以上,滿足節能量審核的條件,並保證在合同期內有效運行。
(五)項目投資及合同執行。節能服務公司對項目的投資應爲對設備采購、施工等方面的直接投資;節能改造完工後,合同雙方應以實際節能量爲基礎,比照合同約时限限时限分享節能效益,存在一次買斷、中止合同等情況的項目不得申請財政獎勵資金。
(六)項目已由用能單位申請獲得省級節能專項資金和中央預算內資金、節能技術改造獎勵資金的項目不得申報。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組織。2013/2014年度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由各市經信委、市財政局按要求組織遴選,經嚴格初審後,聯合上報。
(二)申報材料。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財政獎勵資金申請報告(具體內容及要求見附件一);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出具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財政獎勵資金申請文件(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彙總表,見附件四)。
(三)申報顺序。各市經信委、市財政局要嚴格比照《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10〕249號)及本通知相關要求,對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真實性、節能量、合同簽訂及實施時間、項目改造內容等進行認真審查和現場核查,同時要對用能單位與節能服務公司簽訂的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的履約情況進行核定審查,嚴格把關。
(四)報送時間。請各市經信委、市財政局于2014年4月25日前,將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申報材料按時、按要求報送省經信委(節能處)二份、省財政廳(經濟建設一處)一份,同時提供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彙總表電子版。
三、其它要求
(一)節能服務公司要對項目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切實負責。對未完工申報爲完工項目的,或材料弄虛作假的節能服務公司,一經發現,即取消其財政獎勵資金申報資格,同時列入負面名單。
(二)省經信委、省財政廳對各市上報的項目申報材料聯合審核,對适合資金申報條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委托第三方節能量審核機構進行現場審核。
省經信委接洽人:孟春晖 接洽电话:017-30623584
省财政厅接洽人:邢 燕 接洽电话:017-30623584
附件:1.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財政獎勵資金申請報告
2.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基本情況表
山西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4年4月16日
*原文地址:http://www.shanxieic.gov.cn/NewsDefault.aspx?pid=4_277_298_31903.xtj&pg=4